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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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2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09/2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
- 09/22“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来了,操作指南在这
- 09/22五莲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
??2019 年12 月 31日,公司资产总计53722.07万元,净资产20480.03万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11.51万元,净利润1380.81万元(以上数据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新赛棉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尔塔拉兵团分行
??保证人(全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全称):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债权人与 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72000.00万元整 。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新赛棉业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新赛棉业2020年度的棉花收购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要求。公司担保对象新赛棉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有管控权,管理团队有多年行业经验,且目前运行正常,具备相关金融机构认可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新赛棉业棉花收购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且目前运行正常。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7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0-045
文章来源:《农业与技术》 网址: http://www.nyyjszzs.cn/zonghexinwen/2020/0922/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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