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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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2)
在江淮地区,通过全程统一托管耕种服务,农业生产效率全面提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托管农户土地后,根据地形条件实施土地整理,实现小田并大田。”安徽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科长吴震宇介绍,零碎承包地整理合并后,不仅便于大型机械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减少了沟渠塘、埂坝路,增加了播种面积。并田后沿淮和淮北平原地区农田播种面积增加5%,江淮分水岭地区增加8%左右。
如何衔接?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更好衔接小农户
在安徽凤台县杨村镇店集村,村委会统筹农户地块,与农民签订“保底收益+分红”合同,再由村股份合作社进行集中连片托管。
“签了保底合同,不愁管也不愁销,每年不光有收益,还有二次分红。”店集村农民孙贵芹家有20亩水稻,去年通过村委会将土地托管给了村里的沿淝糯米专业合作社,今年1月1日收到了亩均1000多元的收益和分红。
合作社理事长陈宏斌介绍,目前,每年合作社托管服务收益按1∶2∶7在村集体、合作社和农户之间进行分配,农户获得利润大头,同时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户利益,合作社在托管基础上应用订单模式,对农户种植的糯稻品种按照每斤1.6—1.8元的价格统一收购,由合作社所属的县国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线上线下销售。
“通过发挥村集体作用,能够更好地促进小农户与社会化服务有效衔接。”吴震宇介绍,在这种模式下,合作社是服务主体,村委会是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的组织者,农民当上了“甩手掌柜”。
当前,我国有承包耕地农户数2.07亿,通过土地流转经营30亩以上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小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但在实际中,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往往更倾向于服务规模化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服务意愿不强。
“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建议,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在农民合作社不发达、不完善的地方,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组织作用,将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各类服务主体购置相应的农机装备,提高规范化程度和服务带动能力,延长服务链条,让更多小农户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受益者。
本报记者 郁静娴
文章来源:《农业与技术》 网址: http://www.nyyjszzs.cn/zonghexinwen/2021/0211/1329.html